公司是调休制度 ,正常双休, 六点下班, 但是最近公司接到项目 ,做项目要到甲方公司, 甲方离自己家十几公里 ,将近一个月要加班到晚上十二点半或者一点 ,公司只给报销地铁公交这种 , 但是太晚回家已经没有公交地铁了, 只能打车回家 , 是有饭补的, 就是总共40块钱 ,其他补贴没有了, 自从接到这个项目 ,这一个月每周也只能有一天休息 ,公司调休是按加班时长累计休息 ,公司也有规定就是出差给报销打车费 , 但是距离十几公里不算出差 ,只有外省才算出差 , 也不安排就近酒店 , 只能打车回家 , 想问一下这种合理吗
简单说:公司超时加班、拒报必要打车费都不合法,先协商争取,无果就走投诉或仲裁,关键是 保留证据 证明 “公司安排导致加班及交通成本”,用法律工具维权。
跟领导协商,不用讨论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和老板谈条件啊,可以拒绝加班到这么晚,没有适合公司报销制度的交通工具。
合理与否,无法评价,因为各有各的视角,存在即是合理!只能说太没有人性,管理不够温暖。
一直强调各有各的理,觉得属于理的范畴就协商为主;要是Fa的范畴,那就看你自己计划怎么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