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社保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不合规,所以现在员工离职的时候,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公司都很被动。
主动离职:要求将公司给予的福利年休假折现,年假的计算也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取整规则)。不然就去投诉社保公积金。
被动离职:将社保公积金补缴,甚至投诉公司整体的社保公积金,会作为离职谈判的筹码。N+1不行,要2N。
但是社保公积金合规的成本压力比较大,一年大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公司目前没有合规的打算。
以后和员工沟通的过程中该怎么处理,还是就是一事一议,对员工不是特别过分的要求满足?
安公司规定操作,一码归一码。
个人是建议一事一议,很多公司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未按基数缴纳员工提出的也是责令企业补足,如果确实投诉的人比较多,影响比较大了再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像公司提出方案。另外年假那些不多的在和员工沟通的时候就尽量都给到员工吧,没有必要因小失大。
这个问题几乎是99%民营企业的通病,这个问题还是问题吗?不怕麻烦的就去闹,实在头铁的,适当给点点钱,大不了一起耗嘛。
公司如果目前不想合规缴纳社保公积金,那这个问题就会一直存在,成为员工谈判的筹码。即使和员工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事后员工如果去投诉,该补缴的社保公积金都是需要补缴的。所以,只能一事一议,且无法保障风险一定被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