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小公司,不到30人,效益也一般般,因为用人成本太高,老板是不想按广东本地法规给员工那么多产假的,作为人事,怎么定这个产假合适呢?主要是怎么定这个让员工和老板都能接受的度。说一下我自己的想法:顺产98天,有难产情形的128天,多胞胎的按每多一个+15天,不知道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最好的选择,求大神帮想想主意,万分感谢。
PS:我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的,但是很多小公司都身不由己,目前广东的法规是顺产178天,如有难产情形的208天,均包含了80天的奖励假。
达玛斯忒斯88807 2020-03-11 20:15 回复 赞(0) 4楼
1、产假期间公司停发工资由社保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
2、按照当地生育假期规定执行,避免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