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工伤方面的。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因不小心摔倒,致使腰椎骨折,上半身不能随意移动,他老婆请假照顾他,现在他要求公司付他爱人陪护费。不知道这个陪护费怎么算?我咨询劳动部门说要做完工伤鉴定后才会有陪护费这一说法,也有同行说,按公司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的70%支付,问题在于我公司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全是自付的,公司不提供差旅费报销,所以也没标准,这个要怎么算呢?还有工伤期与医疗期的工资,现阶段我们是付签劳动合同时的基本工资?这样做是否合理?望各位牛人能够给予答复,谢谢!
齐涛 2014-03-17 13:10 回复 赞(0)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