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库三支笔黄震 2017-12-01 20:13 回复 赞(0) 2楼
不知道你说的“进入考核期”是什么意思?
1、如果是处于试用期,马上要转正了,那建议在试用期内快刀斩乱麻,拖到试用期后相对难一些,利用好“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个万能工具。
2、也可能针对她“工作态度不佳”专门设置一个考察期,这样我认为没有必要,出一个书面警告函即可,随时准备以严重(或累计达到严重程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设置一个期限多此一举。
3、这名员工属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负能量员工,如果员工意识强的话,单位单方解除难度比较大,冒然开除可能会引发劳动争议,走正规的解除途径的话,至少要三次警告,而且事实成立,比较麻烦。该员工估计工龄不长,工资不高,建议走协商解除,支付一点补偿金早点好聚好散。
4、如果单位没有生效的规章制度,那么就她的问题专门列入警告函里(相当于专门为她制订了一个规章制度),如“礼貌待客,客户到了公司要站立迎接,指引相关人员接待”、“上班期间严禁玩游戏,严禁非工作原因浏览网页”等等,“违反规定记一般违纪一次,累计三次则视为严重违纪,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大体上就是这样,由她签收,考察期间她违反就要做好证据记录。
5、一旦到了仲裁、法院,HR提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所以,扯来扯去单位说不定还是非常被动。
6、因此,对于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最好使用一点特别的办法,既不违法又能解决问题,都是一些实用的技能,关注我们,有干货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