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律师,您好:
借着三茅这次的征文活动,想将身边一位HR好友遇到的问题讲出来,请您帮忙支支招。
下面事件描述中,我的HR朋友均以“C君”代替。
1、事件地点:北京
2、事件描述:
C君任A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A公司于2013年上半年被B公司并购,双方签署并购协议约定并购生效日期为2013年5月1日。
2013年6月,A公司的老板向员工口头公布了并购事宜,并未征求员工的去留意向,同时告之大家与B公司在并购协议中约定员工工资不低于在A公司时的水平,但协议原件员工并未看到。
2013年8月B公司对A公司所有员工重新定级定薪。C君的老板口头通知他并购后的职级,并购后C君将归属到B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应的薪资让C君直接咨询B公司HR。
经咨询,C君得知自己并购后职级的薪资标准比A公司目前的薪资下降近50%。他对此很不满意同时反馈给A公司老板,得到的答复是B公司的薪资体系如此,公司明着只能按照并购后职级对应的薪资标准发放,差额通过其他方式补齐。C君暂时接受了这个解释。
2013年12月,A、B公司合署办工(在B公司办公地点),C君进入B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一直处理过渡期A公司相关事宜,工作仍由A公司老板安排,但同时向B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汇报工作。
A公司在并购后并未注销,截止2014年6月1日前C君薪资依然按照原A公司薪资标准按时发放,五险一金也由A公司按时缴纳。两家公司约定自6月份开始,执行B公司定的职级薪资。
2014年4月底, C君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他于3月份邮件提醒过A公司老板续签劳动合同,得到答复是先等一等。截止日前其尚未与A公司或B公司签订新劳动合同(B公司理论上要求A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重新签署B公司的劳动合同。但这项工作到目前为止未执行)。
2014年6月底C君收到6月份工资,薪资下降50%,且并未按之前A公司老板承诺的用其他任何方式补齐(发薪银行已变更)。
3、问题咨询:
(1)B公司并购A公司,是否必须让A公司员工重新签署其劳动合同?
(2)B公司给C君降级降薪是否合理?
(3)C君如果去仲裁,被申请人应该写A公司还是A、B两家公司?
(4)以下仲裁主张是否合理?
以上问题烦请谢律师解答,先代朋友谢过
三茅注: 如果您也想像这位作者一样,给三茅的十位专栏作家写信,就赶紧投稿吧,有音乐抱枕和作家的纸质书籍奖励给您!也许,您简短的一封信,倾诉工作的烦恼,就能让作家注意到您,解决您的问题!快来试试吧,今天是活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了哦,下周一评奖啦。投稿地址:http://m.nrktr.cn/rz/zw/198.html。
|
1
1
6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
6楼 小小
太精彩,学习
浩瀚海洋
@小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