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强调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要求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政策全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3486.htm
有专家指出,这意味着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望进一步提高,比如考虑从2000元提升至每月每孩3000元。
也许2025年有更多个税优惠政策出台,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降低生育津贴领取门槛
① 7个省(市)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兵团;
② 16个省(市)部分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
③ 9个省(市)仍要求发放至单位: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
①沈阳:2025年1月1日起,提升生育医保待遇,降低生育险连续缴费门槛。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按医保规定的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报销,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也计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纳入职工大额和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 居民医保设置独立的产前检查结算类别,由原定额300元补贴调整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内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的,连续计算缴费时间。
②安徽:2025年1月起,扩大生育医保享受范围和报销额度,增加补助金待遇。
• 参保职工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提高200元至1000元/人;
• 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提高300元,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分别为3300元、3800元、5300元;
• 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待遇的参保男职工配偶及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生育费用定额补助标准由原1200元,调整为顺产(含助娩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 将参保居民合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居民门诊保障范围;
• 增加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
最高可补贴80%
2025年2月20日,《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正式出台啦。
政策全文: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5/2/20/art_46144_11496032.html
早在2024年,江苏省就首先发布了对有产假女职工的企业的社保补贴,之前只有二孩和三孩可以享受,这次扩大到了一孩,而且最高补贴80%。
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政策全文:https://rsj.sh.gov.cn/tsj_17090/20241220/t0035_1429553.html
在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在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从发放育儿补贴、延长产假,到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降低领取门槛,再到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设置生育友好岗位等,一系列举措旨在减轻家庭的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来源:51社保网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生育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社会对生育支持的迫切需求。未来,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和优化,相信会有更多家庭受益于这些利好措施,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也将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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