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看:合规
既然单纯看,那就单纯说说:
1,犯错和违反是前提
题主要求“单纯看员工犯错或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
那么,这就是基础和提前,是企业做出任何处理的原由。显然,犯错和违反的行为,必须是基于事实,要求证据充分确凿,甚至人证物证具在,包括员工自己都不得不认账。
当然,员工如果有其他理由或借口,也是员工的自由和权利,总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被企业拿下吧。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基础和前提,经过双方辨别,甚至第三方证实,如果不存在,那么,也就失去后续企业动作的基础。
同样,说到“犯错或违反”,一定是有所相应约束机制的,如果这些制度或规定,内容不合法,或出台的程序不合法,在正式法律渠道,也是得不到认可的,除非企业也员工之间达成某些谅解或协议。
2,合规与否
看“用罚抄《心经》且通报的方式对待员工是否合规”,可以这样来看:
《心经》是什么,题中没讲,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断,应当属于题中公司对员工做出某些要求的制度范畴。既然让抄,显然《心经》已然存在,而且被员工所知晓,并不是无中生有,也不太可能是老板突发奇想现在刨制出来的。
另外,通报的方式,向全体员工说明对某员工做出的公司安排,这也是常态,不希奇的,这在所有的公司或单位中都会有这样的做法。
单纯从罚抄或通报来看,而不具体看《心经》和“通报“的内容,这两种方式,没什么不合规。
就是普通的在校学生,如果作业没完成或出现什么错误,老师也可能罚抄课文,如果惹了较大的锅,不但请家长,还可能全校通报批评甚至更严重的处理。
放眼其他单位,或机关等,出现这错误那犯规,肯定也是有相应的处理,只不过不一定是罚抄《心经》,也可能比这个更厉害,不太可能原谅或放过的,除非有什么隐情。
3,哪有那么单纯的事
单纯的事,单纯的人,单纯的行为,单纯的处理……等等这些“单纯“的思想或理想,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一句话,事事/人人都是相互联系的,哪有那么单纯的事啊。
应本题而言,杨某犯错或违反制度,假如确实成立,公司要调岗,杨某不同意,这样,老板让HR搬了杨的电脑,还要求抄《心经》一百遍,还在公司通报对杨某的相关安排。
这只是表述了主要事实或经过,其中具体的一些细节比如沟通交流甚至相互说一些狠话等是没有呈现的,但往往这些过程对“结果“的影响并不小,这也是有经验的HR都知道的。
不单是这件事,即使是其他方面的工作,甚至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不可能是那么“单纯“的,都是与这与那有一定联系的,也就是说,没有前面那些细支末节,就没有后面这些言语行为,所以,单纯的看,只是一厢情愿,在现实中也只能是“看”,没有多大现实操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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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悟空爱妖精
会不会是佛家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归真28298
@悟空爱妖精:一定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