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1111 2023-08-17 11:29 回复 赞(0) 9楼
看到好多的回复。也支持前边的回复。1.公司的确有点背,发生工伤是双方都不希望的事,虽员工获益。且,工伤事物处理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该赔偿哪些项目,具体标准都有约定
2.员工收到工伤伤害,公司申报工伤后,人社部门会有明确的认定通知书,明确告知是否属于工伤,所受伤害项目,停工留薪期时间等事项,所以啊,员工治疗因工伤造成的伤害,适用于工伤;其他疾病,自然不属于,归为普通患病非因公负伤,享有一般病假。这点不需要担心,员工住院治疗时,医院就会有区分
3.第三点不累述了。员工已经因公收到伤害,且所提要求都是hefa合理的,不需要楼主再争取。试想下,楼主忽然某天也受到伤害,被认定工伤了,还会怎么替公司争取吗。其中的权利义务法规都约定清楚了,按规定办理就好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3-08-17 09:10 回复 赞(0) 4楼
“休了半年”这要看是不是工伤治疗修养期间就是半年,如果是的话没有问题,公司不能说治疗工伤期间只能治疗工伤,员工正好借助这个时期治疗自己的病无可厚非。
但是如果工伤只需要4个月,后2个月就按照病假处理。治疗其他病由员工自行承担。
办理离职建议由本人办理,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要求出具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建议再电话或者视频与本人确认下委托关系。